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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 | 2024-09-05 | 區域 | 北京·北京 |
一、四種情形會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:
1、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公示年度報告;
2、未按照工商部門責令的期限內公示有關企業信息;
3、查實企業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、弄(虛)作(假);
4、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系企業。
經營異常名錄是影響企業業務的發展,不能直接帶來自己問題的解決
二、公司被載入經營異常名錄怎么辦?
1.地址異常:公司注冊以后,工商局不定期的核查公司地址是否真實,通過快遞、電話或者上門三種方式
來核查地址的一致性。
如果三種方式都無法聯系到公司的負責人,則會將公司列入經營異常名錄。
解決方案:
1)原地址解鎖
2)變更地址移出異常
2.未做年報:企業應當按年度在規定的期限內,通過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機關報送年度報告,
并向社會公示單位和個人均可查詢。
解決方案:
1)超過1年年報未做:盡快補做年報,并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。
2)超過2年及以上年報未做:交罰款,補做年報,然后在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行列。
三、經營異常不處理有什么后(果)?
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事由自列入之日起屆滿3年仍未消失的,將被列入(嚴)重(違)法企業名單。
(嚴)重(違)法企業名單的后果:
1.企業法定代表人,三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;
2.(嚴)重的話公司會被吊(銷);
3.通過市場監督管理局、信用網和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。
當然后果還是有很多,提醒各位老板們,如有需要辦理解除經營(異)常的,歡迎咨詢。